花花世界花开放 春色满园关不住,凝眸细看燕徘徊。若离去,必定后会无期,今天我们来看一名家优美下的散文。
名家优美散文1000字:你说再见,我在默念后会无期
时光敲打着回忆,点点滴滴挥之不去。
一次偶然,一场交易。让我兴奋不已。那天我值日最后一个离开教室,锁门那刹那你突然出现,你说刘晓微借我一百块。我没有说话,或许说我不知道你在跟我说话。你再次又说了遍,刘晓微,借我一百块,下星期还!我微笑问为什么是我?你说到学校第一天是我给你指路!我很慷慨借给你一百块,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但我不后悔,因为你说我是第一个给你指路的人,庆幸的是,你记得我叫刘晓微。我没有指望你还钱,不报希望没有追究期限。
我没有想到除了学校遇见还有校外不期而遇。那天是星期天,朦胧的雨,烦躁了很多人。我路过市场,杂乱的叫卖声夹着雨声的多重音更刺耳。转身却遇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我知道是你,突然想到某个大师说过;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我也好想过去学着若无其事轻生说;嗨,好巧你也在这里。没等我幻想完,你却被三个流氓围着,隔着距离,我听不到你们在争论什么,却看到一个人从你后面举起木棍,隔着空气我仿佛用生命在呐喊,你转过身一个过肩摔打倒了一个,喧闹的市场看到打架场景在哪一秒像时钟没有电池停止在那,我不敢出声没有明白怎么回事,你已经拉着我跑着离开。跑着跑着我露声的笑了出来,你放开我的手问我笑什么?我说我有些相信童话了,你却说不要相信童话,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心里突然好堵,你在拒绝在解释我不是你的灰姑娘。各自道别,各自回家,我想我终究只能是你的匆匆过客。
命运总在旋转,给你失望又给你希望。我们班是文科班,而你是艺文生,学音乐的你唱歌没有欢快的旋律,永远有些忧伤。却唱得入耳,而文化科却和音乐乘反比。老师把你这棘手问题交给了我,说我文化科综合较好,多教教你。我有些踌躇,老师却不理会。那段时间开始了一对一的学习训练,我以为你基础不好,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只是因为你不想学,你的兴趣是唱歌。或许学习训练的原因,你跟我说了好多好多关于你的事。你说你喜欢林宥嘉每一首歌并且都会唱,你说有时间会给我唱首歌,你跟我说你毕业了一定找个时间出国去纽约找什么森学舞蹈,你还说高考成绩肯定比我好……这些我都置之不理。
很快,时间就那么紧迫高考就这么悄然而至,你很难得跟我说声师傅考好些,小心我青出于蓝。我一直相信你是胜于蓝,只是我没有回答。十年寒窗,只为今朝,祝你我金榜题名。我在心里祈祷。高考是两天,等成绩却是难熬的10多天,查成绩那天我慌了,发挥失常不上本科,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我就是个例子。放榜那天我当了胆小鬼没有去学校,也没有填志愿,家里人都在劝我,可是心里落空空的只有自己知道,我不敢打听你考得比我好,我怕你说的种种全都实现,我一直努力压抑自己,等高考结束等我们都金榜题名时我就向你表白不论结果怎样,现在我连表白资本都没有,到底是时间带走一切还是人在慢慢改变?把QQ隐身把手机关机,我以为那样可以淹没所有。那段时间我的世界到处颠倒,父母为了让我少一点沉溺慢性自杀,让我出去走走放松心情,我没有想到这又是我们的遇见。你的开场白很温暖溶解了我所有痛苦,你说刘晓微,原来我喜欢你。我不曾想我们还有未来,只知道那时我的世界只剩下你。
我恢复了之前的状态,你跟我说既然错过了填志愿时间那就去民办学校。我问你是不是在担心我?你的回答却模棱两可你说你觉得呢?我知道你考得很好我们省内数一数二的艺术学校。我总以为我们会这样地久天荒,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太幼稚了。
我还格外清晰的记得那天早上你给我发了条短信说下午一点半在新华书店等我,有事跟我说。我想,你是在制造惊喜。下午我准时到达,望见你我很欢喜。你说你今天会陪我逛完这个小镇,请我吃我平常最喜欢吃的东西。我毫无戒备的点头答应,从镇头溜到镇尾,请我吃很多我喜欢吃的东西。最后你送我回家你说对不起,我恍惚。你说刘晓微,你从来没有问过我志愿的事,可你知道我的打算吗?我不能这么让你糊涂的跟我在一起,我准备出国后天就走,快是三年慢是五年十年说不准。不要等我。你说的声声入耳,字字锯心,原来彼此喜欢不一定就能够在一起。你不也那么自私没有问过我可不可以等你,我没有哭,或许那段堕落时间泪腺已经枯萎了。我笑而不语,我怕说出的话语成泣语,你看着我微笑,说再见,我在心里跟我自己解释,再见,再也不见。转身,我先离开没有奔跑而是慢慢走那天回家的路,我知道你还在我身后,你已经决定我何必挽留,心里默念后会无期。
夜深了,人静了,你走了。异国他乡,各自天涯,不再打扰,我知道你会很好。喜欢有多长,悲伤有多久。
你说再见,我在默念后会无期。
名家优美散文1000字:夏日物语
夏日时光总是烦闷,生活本是白纸一般简单,却硬生生地给自个徒增几重烦恼。有时会为了生计暗自惆怅,有时会为了未来自嘘忧伤,有时,则无聊得为了下午饭要吃什么而浮躁伤神。人总是这样,爱给自己找麻烦,却不知道麻烦自己的同时,周遭的人也会被自己所叨扰。不如静下心来想一想事,整理整理那些早就被内心屏蔽的记忆。那些美好,和煦,又像心上针一般的回忆。
四季如春的地方总是适合各种生物的生长,我们的先辈也从大自然那学来了各种圈养家禽家畜的本领。在那小小的村落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圈养着自家的牲畜。年少的我便在这样朝夕相处之中爱上了各种动物,在那四面土墙围绕起来的小小院落里,他们陪伴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从我有记忆开始,家中便养了狗。从最开始的大狗小灰,到前年辞世的饵块,在这短短的十数年里家中养过十来只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在寻常农家基本上是公认的真理。家中养过那几只狗,一代又一代,从不停歇,在夜晚用它们的吠声守护着那座小小的院落。我自幼便喜欢各种萌物,所有狗中最得我宠爱的应该要数那只蝴蝶犬妞妞吧。棕黄相间的毛色,大大的耳朵,漆黑的鼻尖,炯炯有神的一对铜铃般的眼,走起路来一步一蹒跚,不得不让人在瞬间心生爱意。可我每次想起家中的狗狗们的时候,最先想起的不是我最宠爱的妞妞,而是众狗中最平凡的,那只还没成年便死去的忠犬小黑。说到小黑,除了那双小眼上与生俱来的好似双眼的胎记,真真是一只十足的土狗。没有高贵的血统,没有健壮的身体,没有凶残的本性,就连面对它的主人也是那么唯唯诺诺,完全不似其它的狗狗那么讨喜。假如狗的社会和我们人类社会一样,它就是现实版的屌丝矮矬穷嘛。可就是这么屌丝的一只狗,却成为了我记忆中最柔软,最不敢触及的一部分。
还记得那年夏天,一位亲戚家的大狗刚下了一窝小狗,等到小狗断奶以后,姨妈便去他家抱了一只回来。姨妈回到家的时候手中抱着一个破旧的纸箱子,吆喝了几句赶紧来看小狗,全家人都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围了上去。只见箱子中简单得铺了一些干稻草,稻草之上躺着一只两个巴掌大小的黑狗。小女生天生就喜欢萌物,堂妹们看见巴掌大的小狗便如饿狼扑食一般把手伸向了小狗。小狗连忙吓得把头埋在两条前腿之间。堂妹把狗抱在怀里,轻轻地颤动身子,就仿佛怀里的小东西是一个嗷嗷待哺的新生婴儿,女性所独具的母性在此刻就仿佛一个闪光的环,让那个小东西渐渐在这个家抬起头,迈开腿,一点点成长。
狗的寿命和人的不同,成长的速度自然也不一样。短短半年时间,小黑便长成了青少年的模样。每天夜晚院子里都会响起它守护家门的吠叫声,每每门口有轻微的脚步声飘过,小黑必定会发出它警告的吼声,仿佛在警告外面的人,休想打我家的主意!
村子里的狗不像城市里的狗那般穿金戴银,连出个家门都要用专门的宠物包提着。自然而然会保留很多兽类原有的天性,比如说嘴馋。小黑在我的印象中是一只比较馋的狗,有一次我在做下午饭,刚把肉切好了放在菜板上,忽然朋友给我打了个电话。小黑便趁我接电话的空档跳上灶台把肉吃了,等我接完电话准备炒菜的时候已经肉尽台空!只剩下肚皮撑得圆圆的小黑在一边眨巴着小眼睛。一气之下我在灶中抽出一根柴火,顺着小黑打过去,手脚并用把小黑从厨房打到院子里,整个院子都响起小黑嗷呜嗷呜的叫喊声。
从那以后,我就在小黑的心中留下了阴影。不知道是出于认错还是内疚,小黑变得极其畏惧我,同时又极力想讨好我。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搬一个旧时的可平卧的木椅躺在院子中享受高原阳光的温暖,而每每这个时候小黑就在一边慢慢的靠近我,确定我不会忽然打它之后便伸出他的长舌头舔我的脚丫,用它的头蹭我的腿,献媚的样子,现在想起来都挺搞笑的。有时候小黑会在我上学的路上跟着我,我一见它在后面跟着就想赶紧把它甩开,于是加快脚步奔跑。如果人想要跑赢狗那可是很难的,事实证明我的确没跑过它。停下来的我见甩不掉它只能想其他的办法,用脚踢它,用石头扔它,用木棍赶它,它始终不走,无奈之下只能任由它跟着我去学校。有人说过狗是很有灵性的,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小黑仿佛有读心术一般,知道我不想让它跟着我到学校,它便如忠诚的保镖一般守在学校门口。等到我放学之后出了校门便看见几个低年级的学生正在欺负小黑,用石子扔它,拳打脚踢,小黑东窜西跳躲闪不及。我赶紧过去制止了那几个学生,便带着它回家了。回去的时候我故意没和朋友走一条路,独辟蹊径选了一条人很少的小路。一路上我带着小黑一起奔跑,风从身边流过,把小黑的大舌头从嘴里吹了出来,小黑拖着粉红色的舌头和我一起赛跑,显得欢乐至极。这算是我与它最美好的回忆,毕竟作为它的主人,我对它的确不够好。
名家优美散文1000字:那段岁月老去
约莫是刚刚淋过一场瀌瀌细雨,这片天地难得清晰了些许,空气中残留的几丝压抑似也是渺无踪迹。
我半蹲在这一片空阔的池塘边,看着远方天地交界之处的落日彩霞,愣愣出神,久久无语。身后是一幅略有些荒凉的画卷;一条颇有种九曲十八弯的风格的羊肠小道如蛇状延伸至远方,隐隐竟也是看不出起止,路边两亩方塘中种的是荷,只是不知是我未能途径它的绽放,还是少人打理,如今也只有几株残叶败茎怂着脑袋,茕茕孑立,颇为凄怆。
路是泥泞小道,因为雨水的冲刷而有些黏人,灰黄色的泥土此时看上去有些面目狰狞,那是我踩下的脚印。野草生的倒是盎然,绿意随处可见,细小或是宽大的薄叶随风摆动的模样,很是有种别样的风韵,一种虽是荒薉,但笑看天地的韵味。
这是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泥路,只是因为在车水马龙的喧闹中别具一格,故多了几分赏心悦目,不过总有一天,它会被喜好嚣热的人群占领。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少年,只是偶然间与父母语重心长的教诲背道相驰,这方添了几分特立独行。只不过明朝我会不会再也不能把这条路镌刻在记忆里,亦或是来日再也不能找到我们踩过的印记,谁也不知道。
这是我第二次来,不像往昔的雀跃,更不像当初那般成群结队,手作羽扇纶巾状,戏谑的道上一句“三人行,必有白痴焉”,然后哈哈大笑,在周围人怒火中烧的眼神中回过神来,踉跄的向着远方奔去,最后在不知哪一片草丛中看小虫打架,看池水波纹褶皱,看远处的黄昏至美的夕阳。
记得那两只貌似瓢虫的小虫子应当是被我衣襟不经意间的一次摆动所惊走,让我懊恼不已了许久,那池满是茂密莲叶的池水大概是碧绿的,像色彩斑驳的绿水晶,藻荇交错的壮观景象可能是略带浮夸,但根部紧紧缠绕,像两只刺猬冬日里缠在一起取暖的场景倒也是称得上奇异。黄昏是金色的彩绣,落日是未老的君王,群山加冕,归鸟朝拜。似是划破天际,如一道流星,身后跟着霞光万丈,彩云似锦,就这么猝不及防的闯入我的眼帘。直扣心扉。
后来,我再次被发现是在离去的时候,朋友看着被搜寻了很久,一直是不见踪影的我,再看着我身上的几根随风飘扬的草叶,没好气的笑着说:“我还以为你走的太远回不来了呢,敢情是在这做了回鼹鼠,怎么;刨出几根玉米棒头来了。”
我脸色不由得一红,但尴尬也只是持续了一须臾的光阴,随即就像是风中的一抹柳絮,飘扬至远方,再也找不回。抖了抖身上的草屑,做出一个自认为严肃无比的造型,沉声道:“目前没有收获,要不你来试试,说不定这地下除了玉米棒头,还有萝卜红薯。”语气虽然是被我刻意降低了下来,但那稚嫩的声音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所以我当然不知道我那一个以为霸气的腔调是多么滑稽可笑。即便是如此,我想要的效果依旧是达到了,朋友的脸色变得愈加难看起来,眉头急促,牙齿咯嘣咯嘣作响,像极了只被踩到了尾巴的大白猫,死命的盯着我,让我忽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好像下一秒钟他就会扑过来,咬我一口。
所以我转身跑个彻底,很迅速,我认为我的预感一向是正确的,而事实也向我证明了我的想法很正确。朋友在我身后一面怪叫着,一面向我追来,手舞足蹈的像是一个小怪物,颇有气势,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要是我转身来一把激光扫过去,会不会一下子把他打飞上天的那边去呢,我不知道,天也不知道,因为我终究不是活了十四五年还是那个样子,连衣服都懒得换一件的伟大无敌的奥特曼,而身边的人也终究不是那些打来打去,一直陪在奥特曼身边的小怪兽。十四五年宛但如一瞬。
我们不是奥特曼,我们只是一群会在落日下余晖里追逐的少年。那些个影子在斜阳下会变得模糊,但终究不会消失的少年,那些个为一事能狂,敢骂天地不仁的少年。
还忆起他说过,要是你回不来就好了,当时未曾在意,只是现在想想却是一阵惘然,三年前我们在一起抱怨时光的枯燥无聊,为各种琐事大放词阙。三年后我们却各自回念当年的点点滴滴。三年前我把那一箱子奥特曼碟片视若珍宝,三年后,我再想起早已不知所踪的那个纸箱,却只是唏嘘一番,再无多言。三年,我们不是回不来了吗,三年,我们不是长大了吗?
我缓缓地直立起有些酸麻的身子,看着远方的落日,微眯着双眼,紧抿了嘴唇。
青春,岁月,三年,花季,黄昏,少年.
一场读不懂的古道西风瘦马。
一幕看不透的春暖花开柳树发芽。
都是雨后西山的一抹余晖了.
“这段时光终究还是老了,我终究不是奥特曼,挡不住啊,留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