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笃信宗教,喜爱创作,小说、散文及戏剧著作有三、四十种,并曾一版再版,并译成各种文字。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张晓风哲理散文作品,供大家欣赏。

张晓风哲理散文作品欣赏:爱情篇

  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年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定义以命运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蔽几曾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的的流水?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从俗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

  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张晓风哲理散文作品欣赏:饮啄篇

  ——一饮一啄无不循天之功,因人之力,思之令人五内感激;至于一桌之上,含哺之恩,共箸之精,乡关之爱,泥土之亲,无不令人庄严——白柚

  每年秋深的时候,我总去买几只大白柚。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年复一年的做着,后来竟变成一件慎重其事如典仪一般的行为了。

  大多数的人都只吃文旦,文旦是瘦小的、纤细的、柔和的,我嫌它甜得太软弱。我喜欢柚子,柚子长得极大,极重,不但圆,简直可以算做是扁是,好的柚瓣总是涨得太大,把瓣膜都能涨破了,真是不可思议。

  吃柚子多半是在子夜时分,孩子睡了,我和丈夫在一盏灯下慢慢地剥开那芳香诱人的绿皮。

  柚瓣总是让我想到宇宙,想到彼此牵绊互相契合的万类万品。我们一瓣一瓣地吃完它,情绪上几乎有一种虔诚。

  人间原是可以丰盈完整,相与相洽,像一只柚子。

  当我老时,秋风冻合两肩的季节,你,仍偕我去市集上买一只白柚吗,灯下一圈柔黄--两头华发渐渐相对成两岸的芦苇,你仍与我共食一只美满丰盈的白柚吗?面包出炉时刻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谷类食物。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的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一想到种子立刻懔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那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中国台湾,也不知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培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尤其喜欢那种粗大圆涨的麸皮面包,我有时竟会傻里傻气地买上一堆。传说里,道家修仙都要"避谷",我不要"避谷",我要做人,要闻它一辈子稻香麦香。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荧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杂乱的世纪能走尽长街,去伫立在一间面包店里等面包出炉的一刹那,是一件幸福的事。球与煮饭

  我每想到那个故事,心里就有点酸恻,有点欢忭,有点惆怅无奈,却又无限踏实。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王贞治的妻子,那阵子王贞治正是热门,他的全垒打眼见要赶到美国某球员的前面去了。

  他果真赶过去了,全日本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疯了!他的两个孩子当然更疯了!

  事后照例有记者去采访,要王贞治的妻子发表感想--记者真奇怪,他们老是假定别人一脑子都是感想。

  "我当时正在厨房里烧菜--听到小孩大叫,才知道的。"

  不知道那是她生平的第几次烹调,孩子看完球是要吃饭的,丈夫打完球也是得侍候的,她日复一日守着厨房--没人来为她数记录,连她自己也没数过。世界上好像没有女人为自己的一日三餐数算记录,一个女人如果熬到五十年金婚,她会烧五万四千多顿饭,那真是疯狂,女人硬是把小小的厨房用馨香的火祭供成了庙宇了。她自己是终身以之的祭司,比任何僧侣都虔诚,一日三举火,风雨寒暑不断,那里面一定有些什么执着,一定有些什么令人落泪的温柔。

  让全世界去为那一棒疯狂,对一个终身执棒的人而言,每一棒全垒打和另一棒全垒打其实都一样,都一样是一次完美的成就,但也都一样可以是一种身清气闲不着意的有如呼吸一般既神圣又自如的一击。东方哲学里一切的好都是一种"常"态,"常"字真好,有一种天长地久无垠无垠的大气魄。

  那一天,全日本也许只有两个人没有守在电视机前,只有两个人没有盯着记录牌看,只有两个人没有发疯,那是王贞治的妻子和王贞治自己。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不知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张晓风哲理散文作品欣赏:衣履篇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

  "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

  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像一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

  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⒊.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中国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⒋.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分厚。

  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