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贤妻良母,每天早起去菜场买菜。她说,早晨的菜含苞带露,最新鲜。燕子同时也是热心快肠的人,总能看见她帮同事购买农家土鸡蛋、时令粽子。现在是樱桃时节,她又开始帮同事购买樱桃了。

  看到她楼上楼下给同事送樱桃,我想到了一首歌: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工花不开。于是就唱起来。办公室里的丹丹姐赶紧捂住耳朵,说:“要命啦你?快打住快打住。”恰好她收到了燕子带来的樱桃,硬要我尝尝,甜而软,已经到了烂熟的地步。“这爱情有些过头了。”我笑着说,似乎没有我初尝时的味道好。

  记得第一次吃樱桃是在长春读书的时候,六月天的一个黄昏,同学李刚、梁山伯、马文才一起在幸福街上闲逛,李刚看到了樱桃,就买了三斤。年轻时信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四个人一人一捧,嘴巴“啃”着来吃。我是第一次吃樱桃,觉得肉不多,不能解馋,但甜而脆,有味觉的新奇感。不过,初尝樱桃的滋味,跟那首歌给予我的想象比,似乎还有距离。

  一次,在朋友生日宴上,吃到了樱桃蛋糕,觉得那樱桃味美极了,这才是我期待的味道。找来蛋糕师傅询问,原来樱桃要挑个大一点,肉多籽小,用蜜糖水霜过,再放到蛋糕点心上搭配食用,才别有一番风味。

  看来水果就像女人,不是水果不好,而是没有遇到知音,有了知音,再平淡的水果都会散发出最迷人的魅力。

  忽然想到爱人这几天在我耳根叮嘱过多次,要我买樱桃、草莓、枇杷给她吃。赶忙告诉燕子,让她也给我带一些樱桃来。燕子果然遵我所托,第二天一早就提来了红艳艳的一兜樱桃。洗过后用水晶玻璃盘子装着,娇艳欲滴。

  我来到爱人公司的楼下,用荆门话大喊:“安红,快下来,吃樱桃!”当我把樱桃送到爱人手上时,她高兴的样子,比樱桃还迷人。

  这样一个多姿多彩的水果季节,要讨女人喜欢,樱桃、枇杷还有草莓,都要抓紧时间送,要不然,等它们熟烂了,就不再是爱情最甜美、最纯正时候的滋味了。